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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终于迎来顶层设计。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要从“分级”、“分类”、“分档”等三个方向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一是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二是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三是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