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介绍
12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对此,证监会公开表态: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资深投行人士则预计,12月下旬证监会有望就“注册制”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对此,证监会公开表态: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资深投行人士则预计,12月下旬证监会有望就“注册制”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注册制最快年底征言 证监会表态不“泄洪”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责任编辑:李昊博
日期:2015-12-11 08:46
中国金融信息网简介┊联系我们┊留言本┊合作伙伴┊我要链接┊广告招商┊Copyright © 2010 - 2021 cnf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信息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153号 京ICP备1904822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6349-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17006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