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介绍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并将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证券公司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办法》废止。场外证券业务是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外开展的证券业务。按照《办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场外证券业务的,须进行业务备案。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并将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证券公司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办法》废止。场外证券业务是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外开展的证券业务。按照《办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场外证券业务的,须进行业务备案。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办法发布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责任编辑:李昊博
日期:2015-08-03 08:45
中国金融信息网简介┊联系我们┊留言本┊合作伙伴┊我要链接┊广告招商┊Copyright © 2010 - 2021 cnf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信息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153号 京ICP备1904822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6349-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17006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