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是重要生产力,公民有权从中获利。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是重要生产力,公民有权从中获利。
王敬波:政府信息是重要生产力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责任编辑:赵鼎
日期:2014-10-13 11:08
新华社记者李逾男、张侨北京报道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是重要生产力,公民有权从中获利。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 王敬波:政府是无私事的,那政府行使的都是公共权力,所以政府在履行公共权力的过程当中,获取和制作的这些信息,它本身都具有公共性,或者说政府的信息,它的公共性就决定了这些信息应该是全民所有的,只不过是出于国家安全或者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这样特殊的考虑,我们有些信息是不对外公开的,或者是不向社会大众公开的,当然这并不减损说这些信息本身它的公共价值。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呢,我想我们要特别的去强调政府信息的这种公共价值,或者说它这种生产力的功能。那么如果很好地去释放政府的这些信息,无异于其实它可以很好地推动社会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很好地推动科技创新。
200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其主旨就是为了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 王敬波:因为政府信息本身它是公共属性的,那么对于这些公共性的信息,老百姓拿它去做什么,那是老百姓再利用的问题,这个在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是允许的,因为老百姓利用这个信息,他可以去换,通过这个信息的整合啊,通过信息的开发呢,去产生经济价值,这恰好发挥了政府信息的作用。那么因为政府信息是对所有人都开放的,它不会有性别,这个有个体歧视,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去利用政府的信息,那么如果公民能够利用政府的信息去创造价值,这是一件好事情,这恰恰说明了政府信息是重要的生产力这么一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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