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在香港签订了《为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合作安排》补充协议,进一步优化为香港而设的通关便利措施。
近日,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在香港签订了《为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合作安排》补充协议,进一步优化为香港而设的通关便利措施。
香港进一步优化通关便利措施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责任编辑:赵鼎
日期:2014-09-23 13:18
新华社记者李豫川、报道员林文泰香港报道
近日,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在香港签订了《为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合作安排》补充协议,进一步优化为香港而设的通关便利措施。
合作安排补充协议由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与香港海关关长张云正签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与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出席当天的签订仪式。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首席助理秘书长 余健强:这个便利措施会使香港和内地的葡萄酒销售都会增加,市场会有所扩大,我们首先在深圳和广州两个地方运行,内地海关在一段时间后运作顺利后,可能会考虑在广东省其他地方或者其他内地城市进行,届时我们会公布信息。
此次补充协议取消了在2010年签署的《为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合作安排》中所规定的“内地备案制度”,这使未来的葡萄酒交易更加灵活。已登记的香港酒商可以利用新研发的网上申报系统,预先递交付运资料,以便葡萄酒到达指定的内地口岸后尽快通关,自今日起该计划在深圳和广州的指定口岸实施。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首席助理秘书长 余健强:其实我们这次的措施有两个好处,一个是快,提高效率,一个是对货物的精准性。在内地海关的清关工作涉及很多方面,也有不同的时间,长短很难说,但是通过这个计划,我们可以及时通关,另外内地海关也会清楚每一批货物,以保证他们顺利通关。
2010年2月9日,为支持香港成为亚洲地区葡萄酒贸易及集散中心,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签订了《为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合作安排》,以加快经香港进口到内地的葡萄酒的通关速度,该措施以“三定”原则为基础,适用于经由选定的内地口岸、由符合诚信条件并经香港工业贸易署核定备案的香港出口商出口,以及由符合诚信条件并在内地海关核定备案的进口商进口的葡萄酒。自该便利措施在深圳和广州实施后,截至2014年8月,香港输往内地的葡萄酒共计360万公升。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首席助理秘书长 余健强:因为减税政策,香港发展成为亚太地区的葡萄酒市场枢纽,而内地有一个庞大的市场,可以支持香港经济的发展,这个计划让内地消费者可以享受更便宜、更有质量的酒。今后我们会考虑是否还可以有其他货品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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