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方蔚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投资与贸易洽谈会上宣布,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10月6日实施。修订后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企业主体地位,届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将以备案为主。
9日,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方蔚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投资与贸易洽谈会上宣布,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10月6日实施。修订后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企业主体地位,届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将以备案为主。
中国将实施新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责任编辑:赵鼎
日期:2014-09-11 09:52
新华社记者邰晓安、张逸之福建厦门报道
9日,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方蔚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投资与贸易洽谈会上宣布,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10月6日实施。修订后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企业主体地位,届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将以备案为主。
新办法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核准的方式改为,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办法》仅对中国企业在敏感国家(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其余均实行备案。
此外,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缩短了境外开办企业备案和核准的办理时限,加强了政府的指导和管理的规范,加大了政府公共服务。
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 方蔚:修订后的《办法》加大了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的力度。敦促企业要求他们在境外投资时遵守国内外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保护、劳工保护、员工培训、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与所在国还有当地的文化融合。
方蔚还表示,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首次建立了境外投资的负面清单模式。《办法》规定了四种情形不能作为,在清单之外,企业可以作为市场主体,依法地平等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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