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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发局:容许公司以不同法律架构上市

2014-06-23 15:30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时长:1分56秒
 
 
视频介绍

香港金融发展局(金发局)日前发表的一份题为《定位香港为国际首选的首次中心》的研究报告说,为了吸引更多海外公司善用香港作为首次招股的平台,建议考虑适当分设不同市场类别,令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及发行人获得较佳的配对,并在对股东提供适度保障的前提下容许公司以不同法律架构上市。 

香港金发局:容许公司以不同法律架构上市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责任编辑:赵鼎

日期:2014-06-23 15:30

视频文稿

新华社亚太总分社 记者张晶、金小菲

香港金融发展局(金发局)日前发表的一份题为《定位香港为国际首选的首次中心》的研究报告说,为了吸引更多海外公司善用香港作为首次招股的平台,建议考虑适当分设不同市场类别,令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及发行人获得较佳的配对,并在对股东提供适度保障的前提下容许公司以不同法律架构上市。 

报告指出,多年来政府和监管机构致力吸引高质素的海外公司来港上市,然香港与真正“国际”公开招股中心、成为全球各地计划公开集资的高质素公司之必然首选这一既定目标,仍有一步之遥。目前,在香港公开招股集资的企业仍以中国内地企业占大多数。

报告认为,最近推出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计划正好发挥催化作用,进一步巩固香港的集资中心地位。世界各地不少有意上市的公司都会选择来港上市,以借地利接触内地广大投资者。香港必须好好把握这个试点计划带来的机遇,令首次公开招股中心的地位更国际化。

报告说,为了吸引更多海外公司善用香港作为首次招股的平台,并关注到并非所有投资者都能承受一些发行人的独特风险,报告建议考虑适当分设不同市场类别,令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及发行人获得较佳的配对,并在对股东提供适度保障的前提下容许公司以不同法律架构上市,以配合股权及管理形式的革新,以及促使香港发展成特定行业的股票发行中心。

报告亦指出,加强跨境监管执法、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提供渠道予股东寻求补偿,均可保障投资者在投资香港上市海外公司时的权益,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首选的首次公开招股中心之地位。  

另外,报告所提及的程序性议题包括建议检讨整体香港新股上市流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交收周期和安排、回拨机制及对基石投资者的规管,以减少在厘定发行价格时,可能出现扭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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