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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纵横:落户脱钩“超生罚款”背后

2014-06-05 17:14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时长:10分1秒
 
 
视频介绍

长期以来,我国新生儿落户与计划生育政策捆绑在一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落户需要先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而今年以来,我国一些省份已经开始实行新的规定,把新生儿办理户口与罚款“脱钩”。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新华纵横:落户脱钩“超生罚款”背后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责任编辑:赵鼎

日期:2014-06-05 17:14

视频文稿

山东济南市民张女士去年意外怀孕,考虑到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不具备生育二胎的条件,怀孕之初张女士曾有过放弃这个孩子的想法。但纠结再三,她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今年年初,张女士的儿子出生,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落户。由于这个孩子属于超生,按照以前的规定,必须交纳一笔数目可观的社会抚养费才能给孩子落户。

济南市民 张女士:(我们的)父母就感觉孩子生下来了,不想说让孩子是“黑户”,然后就多方去给我们打听找计生委。我们当地这边如果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话,要缴纳年平均工资的6-8倍,所以说对于我们来说也挺多的。

由于一时凑不齐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问题也就暂时搁置了。而就在2月中旬,山东省公安厅的一纸通知让张女士一家看到了希望。这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户”。

济南市民 张女士:刚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就感觉不大相信,然后也是抱着试试看吧,然后我们就把出生证明、结婚证、户口本都复印了一份就拿着去了,去了没一会儿就回到家了。太快了。(就是那边派出所那边一点也没询问?)一点儿也没询问,唯一就是给你写上了一个“超计划生育”。

张女士说,拿到户口的那一刻全家人都非常激动,孩子的父亲还拍了张照片给孩子留念,感慨“他也是有身份的人了”。而和张女士有类似经历的人不少,根据有关数据,实行这项新政后,2月中旬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30多万人,其中1周岁以上出生人员达12万余人。

除了山东省,江西省南昌市4月1日起也实施新的户籍业务办理规范,只要提供真实合法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手续,新生儿就可以办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脱钩。新规实施以来,当地上户口的婴幼儿数量迅速增加。

南昌市红谷滩派出所民警 魏舞:现在小孩新生儿上户的话只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然后身份证,结婚证, 还有小孩的婴儿出生证明的就可以了。

记者:原来是还需要哪些?

原来的话我们还需要查看他们的准生证,也就是生育服务证,然后如果没有准 生证的我们会需要他们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收据。

家住南昌市丰和小区的万三仁听说可以给孙子落户,赶紧来到派出所。

南昌市民 万三仁:我孙子一岁多了,大概一岁零两个月了,去年生的,由于上户口要罚款,我就拖着没上,家里经济收入没有那么稳定,所以一直拖着没上。

万三仁说,这个孙子是他大儿子的第二个小孩,属于政策外的超生儿,需要缴纳17000元的社会抚养费,但家里的经济一直不太宽裕,两个儿子也没有固定工作,这笔钱对他家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就一直没交上,也没给孩子上户口。

南昌市民 万三仁:如果小孩子没上户口我们的思想压力就大,将来要上户口要罚款,读书又读不了。

根据南昌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的统计,仅在新规实施的第一天,就有2800人为小孩办理户口。接下来的几天里,各个派出所里也都是人满为患。

民警魏舞告诉记者,这些办理户口的超生儿基本上都不是新生儿,有的甚至都已经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由于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么多年来,这小孩子一直都是“黑户”状态。

南昌市红谷滩派出所民警 魏舞:之前也就是要交罚款嘛,他们也就持观望态度,有些人他们说要等到小孩上小学,实在不行,上不了小学之前再来上户口。

实际上,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该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无附加条件,早在1988年,公安部、原国家计生委就曾联合下文指出,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禁止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但部分基层政府在政绩考核中规定,对计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使得“新生儿落户”捆绑“超生罚款”成为很多地方通行的“土政策”。

南昌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李勇:这么多年来,我们在工作调查以及接访群众过程中,发现很多超计划生育的孩子因为家庭的原因没有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户口一直没有上,形成“黑户”,以至于小孩上学,包括年龄大的到了办身份证出去务工都受到困惑。

山东省人口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崔树义:因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历来都是一个比较困难的事情,有关部门他为了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效率,把新生儿的落户和它捆绑在一起。这样做实际上是违法的。

山东省人口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崔树义认为,从来没有一项法律规定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违法生育新生儿的落户捆绑在一起,这次的“脱钩”,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

山东省人口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崔树义:像国家层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像《户口登记条例》,还有地方层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它都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现在明确禁止把两者捆绑在一起,实际上这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从维护公民权利方面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然而,这项新规的实施,又带来另一个问题,超生罚款与落户“脱钩”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似乎面临更大的难题。

南昌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李勇:上户口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这是我们公安和计生两个部门的工作,有一个互相配合的关系,但又有一个各自依法行政的问题,上户口不是某些人说的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原来是缴纳社会抚养费以后办理户口,现在办的户口,我们觉得公民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超生家庭的义务和责任。

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处长涂荣根表示,超生户在给孩子上户后,仍需在一个月时间内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逾期拒不执行,计生部门可通过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处长 涂荣根:这是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来征收的,因为这个是一项义务,你超生了,你必须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到最后你还是要交社会抚养费,你拖不掉的。

山东省人口研究基地 首席专家 崔树义:通过法律诉讼,不按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或者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关部门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受理,如果还不缴纳,你可以强制执行。

多年来,准生证和社会抚养费这两个门槛导致上千万人成了所谓的“黑户”,产生了备受诟病的“大人犯错,孩子买单”的事实。山东和江西南昌市实行的“脱钩”新规,无疑具有重要的改革意义。而对于相伴而生的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则应该在法律框架下采取更科学文明的办法,同时,征收合理、支出透明等问题也应该得到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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