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17日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最终,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向3名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4万6千元,其中赔偿韩寒的数额为83800元,这与韩寒所提出的76万余元的赔偿主张相去甚远。
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17日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最终,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向3名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4万6千元,其中赔偿韩寒的数额为83800元,这与韩寒所提出的76万余元的赔偿主张相去甚远。
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17日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定,百度赔偿包括韩寒在内的3名作家经济损失共计14万6千元,并驳回了原告关闭百度文库的请求。
审判长:百度公司消极等待权利人提供正版作品或通知,未能确保其反盗版系统正常运行功能,也未能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制止该侵权文档在百度文库传播,使其有合理理由应该知道百度文库中的《像》书(《像少年啦飞驰》)侵权文档未被删除或屏蔽,故本院认为,百度公司存在主观过错。
但原告要求百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公开进行道歉等主张被法院予以驳回。而众人关心的要求关闭百度文库的主张,由于韩寒在博客中曾表达并不希望其关闭的意愿,与这一主张相矛盾,并且韩寒本人并未向法庭进行过解释,因此法院也予以驳回。
审判长:韩寒以自行发表博客文章的形式表达的意见,即使是其真实意思,也需要向法院做明确陈述,才能在诉讼中成为正式的法律意见,这是韩寒行使诉讼权利,并履行诉讼义务的基本要求。而韩寒在诉讼中的此项态度,既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赋予其自身权利的不尊重。
最终,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向3名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4万6千元,其中赔偿韩寒的数额为83800元,这与韩寒所提出的76万余元的赔偿主张相去甚远。对此,原告代理人表示,此次判令百度侵权成立已经达到了目的,至于是否需要上诉还需与当事人协商后决定。
原告代理人:当然有些特别是涉及(赔偿)数额这一块,涉及到其他的诉讼请求,总的来说一点,我个人是认为(判决)是合适的。当然了是否采取下一步的什么样的一个行动,肯定需要联盟包括当事人,他们的意见来决定。
并且,原告代理人表示,他们仍然呼吁百度方面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原告代理人:可以对一些知名的作家、知名的作品采取一些预先性的防范措施,这样的话就可以把盗版尽可能地降下来。当然我们也不可能说是完全地要求它去做。但是至少一点,对知名作家、知名作品可以采取些预先性的措施。
至于作家维权联盟中其他成员是否也会起诉百度,原告代理人表示现在尚未确定。百度代理律师庭后并未接受记者采访,对于百度方面是否会选择上诉也并未回应。(新华社北京分社记者 王修楠 王君璐 文韵峰(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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