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1日出台汽车“限购令”后,经过20天的征求意见,广州市政府7月31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8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限购试行方案。
继7月1日出台汽车“限购令”后,经过20天的征求意见,广州市政府7月31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8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限购试行方案。
继7月1日出台汽车“限购令”后,经过20天的征求意见,广州市政府7月31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8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限购试行方案。《试行办法》规定,采取“环保、摇号、竞价”增量指标分配模式。
据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冼伟雄介绍,广州于2012年7月9日就《试行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20天,对《试行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完善。此次正式出台的《试行办法》将从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止。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冼伟雄:在《试行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1.2万个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
单位和个人可自主选择新能源车摇号、普通车摇号、普通车竞价三种方式申请获得增量指标,但摇号指标对车型有所限制。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冼伟雄:单位与个人以摇号的方式取得的普通车的增量指标,应当用于中型、微型载客汽车,排气量不超过2.5升。
就市民关心的现有二手车买卖问题,在《试行办法》中也作出相关规定。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冼伟雄:经营单位已在本市工商部门登记、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2013年3月31日前可直接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完成办理转移登记后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在试行期内,车主报废更新名下中小客车,可有一次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的机会。
在8月8日24时前成功申请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将率先进入指标审核程序,并有望参加首次摇号或竞价。(新华社广东分社记者李思佳 陈冀 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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