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地交易所发布修订之后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更加完善,针对市场上“僵尸”公司长期存在等突出问题,深交所的新规则增加了净资产、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指标,并增加了追溯重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进一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退市。
沪深两地交易所发布修订之后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更加完善,针对市场上“僵尸”公司长期存在等突出问题,深交所的新规则增加了净资产、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指标,并增加了追溯重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进一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退市。
为了配合6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完善方案,沪深两地交易所7日正式发布修订之后的股票上市规则,并且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表示,这次修订主要遵循两方面思路。在加大退市力度方面,增加净资产、营业收入等退市指标,严格恢复上市要求,简化退市程序。在建立退市配套机制方面,包括设立风险警示板,设立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建立重新上市制度等。
深交所表示,新《上市规则》填补了原有退市制度存在的漏洞。原有退市规则对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收益和补充材料期限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要求,致使一批公司长期“停而不退”。针对市场上“僵尸”公司长期存在等突出问题,深交所的新规则增加了净资产、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指标,并增加了追溯重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进一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退市。
分析人士表示,新规则的实施有利于斩断上市公司及相关利益者之间的灰色链条。
兴业证券证券分析师 盛海:在新《上市规则》中,它规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包括净资产,包括非经常性损益的产生,包括政府补贴如何入账的问题,都影响到上市公司的业绩。因此,目前来看,很多公司通过突击重组或者是政府补贴来保住上市地位,以后将越来越困难,在这个方面是有比较大的进步。包括目前市场中的一些僵尸公司,要不就是走重组这一条路,要不就会尽快退市。
新规则还增加了连续在交易所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上市公司,予以退市的规定。此外,两大交易所还都取消实践中意义不大的例行停牌,包括取消股东大会召开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日的例行停牌,以提高市场效率。(新华社上海分社记者孙青、岑志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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